发布时间:2025-02-21 17:47:49    次浏览
雷振华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互联网+”的发展新模式,为互联网渗透到传统经济领域创造了条件。对于传统的农业经济领域而言,这一发展战略为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格外引人关注。但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农业电子商务相对于其他行业电子商务而言,有其特殊性和更高的内在要求。其营销对象具有相对固定性,大都远离城市、县域城镇,习惯于集中一个时段到县域城镇或地级城市集中采购所需产品,对相关品牌产品的使用有一定的依赖性和习惯性,这就对农业电子商务的推行,提出了“产品需要试用、质量有待验证、允许更换品种、应急需要保障、网购成本低于自行购置成本”等实际性需求。若从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好上述需求,农业电子商务的推广和运用会事半功倍。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农业电子商务的行业自律体系。农业电商要立足于农村实际,全面建立健全完备的行业自律监管制度及与之配套的一系列保障体系,要投保销售产品的质量保证保险、建立用户维权赔偿保障基金,以实际行动促使用户改变固有的使用习惯,做到从一开始就以诚信经营、“良心”经营赢得用户信任。另一方面,要借助政府公信力解除用户对农业电子商务的后顾之忧。从事农业生产的群体出于对经营成本大、防控突发事件急、利益受损保障难的现实考虑,往往不敢轻易接受网络销售产品,害怕因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就要求农业电商主动与工商管理、农业管理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以“产品可以试用、品种能够更换、应急随时满足、质量绝对保证”的完备售后服务,赢得政府有关部门的信任和用户的口碑,奠定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基础。此外,要建立直通生产厂家和物流定点联营的保障机制,省略其中的流通环节,多方减少经营成本。应落实定点、实时送达的物流服务保障制度,为农业电子商务提供可靠的运营基础保障。